前地勤涉盜帳戶 錄影刻意不警誡被告 警員證供被拒呈堂
【本報訊】母公司為國泰航空的香港快運,其電腦系統在2019年底被人非法取用。他們涉嫌盜用前特首梁振英兒子梁傳昕的登機帳戶,靠害替梁氏一家購買逾3,000元的額外膳食及行李寄艙等服務。其中一名疑涉事男子為香港快運外判前地勤人員,他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昨起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辯方昨指警員為被告錄取錄影口供時刻意不警誡被告,反對將錄影口供呈堂。裁判官在涉事警員作供後,表示對其證供可信性有保留,並認為辯方投訴成立,故拒絕讓該會面紀錄呈堂。
官:對其可信性有保留
本案被告郭尚文(22歲)否認於2020年1月24日,在被捕後於警察調查過程中,對其前同事梁心和作出虛假的指控,以致梁心和被拘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辯方表示被告的主要抗辯理據,是他最初確有說過,從梁心和處得知梁振英乘搭香港快運航班,但其實他只是記錯,應是從另一名前同事得悉,並無妨礙司法公正意圖。
就辯方反對將錄影口供呈堂,控方昨傳召進行會面的警員吳挺愷作供。據控方的書面供詞指,吳稱在進行會面前一天拘捕被告時,被告已向吳提及,是從梁心和的IG得悉梁振英乘搭香港快運,不過辯方就指,辯方手上吳的書面供詞並無提及此事。
吳最初指他只有一份書面供詞從無修改過,其後卻改口稱辯方獲得的是初版口供,他原打算將之碎掉,但不知何故有同事把它影印並把副本交予辯方。另外吳亦確認,他是在被告提及梁心和後才向被告施予警誡。
林子勤裁判官就該會面紀錄應否呈堂作裁決指,吳就書面供詞鬧雙胞胎一事的說法不合理。
警方進行會面時已有合理理由懷疑被告妨礙司法公正,卻遲遲沒有作出警誡,故認同辯方指屬刻意為之,故裁定投訴成立,拒絕讓會面紀錄呈堂。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ESCC 8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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