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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持批文取錄像 兩警被控行為失當

首被告沈志明(右)應訊後離開法庭。(黃偉邦攝) 首被告沈志明(右)應訊後離開法庭。(黃偉邦攝)
首被告沈志明(右)應訊後離開法庭。(黃偉邦攝)
一名警署警長和一名警員涉嫌在前年11月,以虛假的身份及使用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企圖獲取涉及一宗傷人案件的現場閉路電視錄像影片。事件遭揭發後,兩人被控告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兩人就控罪答辯,均表示不認罪。裁判官於是將案件排期至今年6月5日正式開審。期間兩人繼續准以3,000元保釋外出,但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昨日向裁判官表示,審訊時將會傳召9名證人,及有6段共逾一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預料審訊需時3天。
隸屬油尖反黑組 被指超越職權
控罪指,兩名均報稱任職警員的被告沈志明(41歲)及楊卓麟(35歲)於2021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據悉兩人事發時均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
男警訛稱不提口供 致終止調查
警員涉嫌公職行為失當事件時有發生,早前一名男警涉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偽造調查結果,在調查案件時訛稱證人不提供口供,引致延誤及終止調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另一宗案件涉及一名男警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涉嫌調查共7宗盜竊、襲擊及使用虛假文書案件期間,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表示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編號:KTCC 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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