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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命案 男董事否認謀殺情婦

死者秦嘉儀 死者秦嘉儀
死者秦嘉儀
【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男董事2008年起與夜總會舞女發展婚外情關係,更為情婦購置淘大花園單位。3年後戀情敗露,雙方關係轉差,男方其後涉嫌在單位內殺死情婦,將屍體放入尼龍袋,再駕車運往將軍澳棄置,之後不忘叫裝修工清空單位及洗車。死者兄長3個月後因胞妹失蹤而報警,事件始東窗事發,惟屍體已無法尋回,成為無屍命案。涉案男董事雖承認曾殺人,但否認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指,本案沒有人目擊被告殺害女方,但陪審團仍可依賴環境證供作出推論。
曾承認單位內殺人棄屍
現年50歲被告陳文深,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在港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事發時被告已婚,育有兩子,於證券公司任董事。控方開案詞指,死者來自四川,2001年與港人結婚,2006年獲單程證來港,翌年與丈夫離婚。死者曾於夜總會當舞女,2007年認識被告,其後成為他情婦。2009年,死者在被告幫助下,以150萬元購入案中的淘大花園單位並入住。2011年3月,被告妻子發現丈夫有婚外情,被告與死者的關係亦出現問題。
控方續指,死者最後一次露面,是在2011年10月5日,當時她返回淘大花園單位,隨後便芳蹤杳然。翌年1月,死者兄長由內地來港報案。執法人員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曾於10月6日到單位,再落樓買手套、特大保鮮袋、保鮮紙及防臭劑後折返。翌日,被告再返回單位,然後將載着尼龍袋的手推車推往停車場,並駕車到將軍澳。兩日後,被告找裝修工人把單位清空,請人徹底洗他的車,更假扮死者向她友人等發短訊,聲稱死者想暫居內地。有鄰居指,案發前曾聽到被告與死者口角,及見到死者哭喊。據控方指,被告同意曾在單位殺人再棄屍。案件編號:HCCC 130/2021
被告陳文深被告陳文深
被告陳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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