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項起底罪成 女子候判
【本報訊】再有人因觸犯「起底」被判罪成。沙田裁判法院昨日在36歲女子岑溱蕎認罪下,裁定她14項涉及「起底」的控罪罪名成立。法院將案件押後至3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相關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私隱專員公署於2022年12月落案起訴岑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14項罪行。被告今天承認所有控罪,即她於2021年12月期間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中,在沒有得到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事主與她丈夫的個人資料,意圖對他們或他們的家人造成指明傷害,或罔顧相關披露是否會對他們或他們的家人造成指明傷害。
金錢糾紛 披露夫婦資料
被告從事網上買賣活動,事主曾是其供應商,二人之間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2021年12月期間,被告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中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事主與她丈夫的個人資料。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相片,以及事主的電話號碼。私隱專員公署於2022年7月26日拘捕被告。該宗案件是自2021年10月8日「起底」新條文生效後,第3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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