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健藏匿案 5被告轉區院審
【本報訊】2019年在荃灣示威現場遭警察開槍擊中左胸的學生曾志健,與另外3名涉反修例案並棄保潛逃的青少年,去年7月中在北潭涌疑乘快艇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就疑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協助他們潛逃,5人因此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涉及5人的兩宗案件將會合併,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把案押後至2月21日再提訊,屆時5人須往區域法院應訊,期間他們須繼續還押。
曾仍維持及肩長髮
5名被告依次為馮清華(24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黃竣賢(16歲)及葉豪(34歲)。首4人報稱無業,葉則報稱為倉庫管理員。馮清華昨日沒有律師代表。他和曾志健都穿上白色恤衫,長髮及肩。5人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修訂控罪指,5人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上列首4名被告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案件編號:WKCC 44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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