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暴動案 18被告5認罪
【本報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市民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試圖以「圍魏救趙」的方式分散警力。當中18人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於昨日移師至西九龍法院審理。其中5人承認暴動罪,押後至3月13日再聽取求情及判刑,當中兩人獲准保釋,其餘3人須還押;其餘13人則不認罪受審。
築傘陣擲汽油彈
5名認罪的被告是何健聰(32歲)、李卓朗(30歲)、梁健平(25歲)、朱梓瑩(20歲)及黎國文(23歲)。何健聰原本面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據他們同意的案情指,當晚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與示威者對峙,期間有示威者用雷射筆照射警方,用雨傘等築起陣地,又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當日先後拘捕他們5人,檢獲護目鏡、手套等物品。當中何健聰及黎國文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不認罪的13名被告分是姓鄧女生(16歲)、余柏鏗(20歲)、施銘洋(21歲)、李永賢(23歲)、翟耀瑋(18歲)、陳卓男(20歲)、陳志遠(20歲)、周豐德(20歲)、周家豪(27歲)、洪家穎(24歲)、林煒綸(21歲)、李傑思(18歲)及黃添樂(25歲)。
案件編號:DCCC 788/2020,DCCC 575/2021, DCCC 8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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