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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衝突 8男開審前認暴動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集結,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期間拘捕多名人士,其中8名男子原定昨日於區域法院就暴動罪受審,但他們全部在開審前決定認罪,法官將案押後至2月16日判刑。另外,其中一名被告於開庭期間經快測發現確診新冠病毒。法官指根據最新的指引,指無病徵的確診者可繼續應訊,但指示懲教人員為該被告提供較高防護力的口罩。
7被告還押 2‧16判刑
8名被告依次是王益利、周俊熙、黃德津、韓偉傑、李柏賢、石家宇、劉家豪及呂昊峻(案發時17至25歲)。他們認罪後,辯方律師請求法官可考慮給予四分一認罪減刑,然後再酌量扣減。法官最終押後至2月16日判刑,除8人中最年輕的黃德津准保釋外,其餘被告均須還押。
案情指當日下午大批示威者於政府總部外,以物件堵路、向政總投擲物品,及築起傘陣等與警方對峙。警方曾施放催淚煙及以水炮車進行驅散。警方其後分批從政總多個出口衝出驅散示威者。有示威者退至金鐘道續與警方對峙,本案8名被告之後於統一中心及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一帶被制服。他們當時均配備護目鏡、面罩及手套等不同裝備。而且亦有片段拍到該8名被告在涉案地點曾手持雨傘或竹等與警方對峙。案件編號:DCCC 1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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