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突圍 21歲仔認暴動共3罪
【本報訊】一名21歲男學生昨於區院承認,在2019年反修例衝突期間到理工大學參與其中,後試圖從正門突圍逃走但事敗被捕。他昨承認暴動、抗拒警員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2月7日判刑。
被告余文博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暢運道參與暴動、管有一支雷射筆及抗拒警員23249。案情指於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間,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及其範圍,並有組織地佔據理大,架設路障及檢查站以限制進入理大的人士,又破壞理大內設施。示威者亦從連接理大的天橋向下投擲物品,又有身穿裝備的示威者,使用汽油彈、弓箭等,與警方對峙。
遇截期間猛烈掙扎
案情續指被告於警方封鎖前已進入理大。在11月18日下午,約百名示威者試圖從理大正門突圍逃走,並跑至暢運道與警方對峙,有示威者更向警員射箭等。警方其後採取行動,截停包括被告在內的部分示威者。過程中被告一度猛烈掙扎、爬牆逃走及試圖棄置頭盔等物品,在被捕後搜出身藏雷射筆。被告於警誡下稱,前往理大是因他支持這個社會運動,並希望香港未來變好。他於11月17日凌晨進入理大,於飯堂從他人處取得雷射筆,曾用它輔助觀星,並曾向天射去。案件編號:DCCC 2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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