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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派不派如何派 消費券的問題

每年財政預算案諮詢最多人關心的議題,就是政府該不該全民派錢。按照過去兩年消費券能有效促進消費的經驗,工聯會再進一步,提出民生消費券一萬元的建議。有這一萬元,市民的口袋錢多了,他們會更願意消費,消費又會創造生意和就業機會,使另外一批人增加了收入,又會進一步增加消費。從經濟學來說,政府為市場注入流動性,造成一個乘數效應,促進經濟內循環帶動經濟。以往的消費券,不能用於繳交租金、水、電、煤氣等生活開支,工聯會倡議的民生消費券則取消這個限制,因為社會上仍有市民處於比較艱難的處境,連基本生活開支都有問題,有需要讓市民更靈活地運用這筆錢,以達致紓解民困之效。
政府在回應這個建議時,指有些政黨在閉門會議中表示不同意再派消費券。筆者鼓勵這些反對派消費券的政黨,應勇敢一點公開談這個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公共財政的重大問題,不應浪費這個公開大辯論的好機會,讓我們重新思考政府應不應該派錢、如何派錢和派多少錢。
消費券本質上是政府全民派錢,消費券只是一種方式,只是行政成本比較低。從目的來說,在香港的討論集中在刺激經濟、紓解民困,又或財政出現較大盈餘時分享財富。很可惜,香港較少人從促進社會公平這個角度去討論派錢問題。在經濟全球化、資產泡沫化,加上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經濟,依靠雙手工作而獲得的收入,永遠追不上經濟的增長,生產力和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被有錢人佔據了一大部分,造成貧富懸殊加劇。而全民派錢則令所有市民有一次難得機會,與城中富豪在完全平等條件下獲得收入。
不論貧富 公平共享
有人批評全民派消費券會破壞政府財政紀律,導致結構性財赤,但筆者認為這個說法倒果為因。只要派錢派得好,有一套完整的政策、理念和紀律,形成恒常分配機制,就不會造成財政問題。派發消費券其實接近「全民基本收入」的概念,最早可溯至托馬斯‧潘恩1796年的著作《平均地權正義》。歐美不少國家近年都嘗試以「全民基本收入」分配政策作思考,內地亦有不少學者提出「未來起點收入」這類沒有資產審查的分配政策倡議。「全民基本收入」背後核心理念是不論貧富公平、共享社會財富,透過支付轉移達致減少貧富差距甚至共同富裕的目標。
如果要做到量入為出,在派錢的同時亦應適度開源,其他地區常用的包括增加稅收、政府主動投資增值、適度發債甚至較進取的貨幣政策等,但以本港在經濟正常下經常錄得高額盈餘的情況而言,特區政府應可避免額外的稅收或發債。而應否全民派的問題,如果設置資產或收入審查,會造成行政程序又貴又慢,而被剔除申請資格的人數亦有限,最終得不償失,亦有違公平共享原則。至於派多少的問題,就要實事求是,基於量入為出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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