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善用土地資源 加快南丫發展
立法會日前再次討論前南丫石礦場用地的規劃和發展,筆者狠批政府做了「土地大嘥鬼」,引起不少社會人士共鳴。事實上,早於10年前筆者已關注如何善用有關用地,並藉此帶動整個南丫島的發展,前後經歷了4屆政府,多輪的研究和諮詢,政府至今仍未有任何實質的規劃決定或發展計劃,是香港土地發展議而不決、蹉跎歲月的經典案例之一。
前南丫石礦場位於索罟灣北岸,整體佔地約34公頃,當中包括20公頃平地、9公頃樹林、一個5公頃的人工湖,以及一公里長的海岸。石礦場於2002年已停運及完成修復,交還政府後丟空了9年,至2011年政府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非政府機構作環保學習及野外活動中心等臨時用途。
2012年,政府就石礦場與周邊合共約60公頃土地的未來用途展開可行性研究,進行了前後3個階段的社區參與活動和市場意向調查,期間建議在當地發展1,200個私樓住宅單位、700個資助房屋單位,以及一系列的康樂與旅遊設施。筆者當年首度當選立法會議員,並於2014年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身份,率領多位議員進行實地考察,了解有關用地以至整個南丫島的發展潛力和挑戰。
然而,在未有清楚、公開交代及提出其他替代方案下,政府其後終止有關發展計劃,理由是訪問過不同的發展商、酒店經營者及非政府機構後發現,市場顧慮到石礦場缺乏交通及基建設施,需投放大量資源提升基建配套,但房屋發展的規模相對小,對計劃的成本效益與財務可行性存疑。在香港嚴重缺乏用地下,如此沒承擔、欠積極的處事方式令不少人氣憤。
議而不決 蹉跎歲月
上述發展的困難和限制,早於相關研究開始前已人所共知,市民和業界期望政府積極進取地解決問題,促進發展,而並非以一些眾人皆知的基本問題作推搪,凸顯官員遇難避事、少做少錯的心態。尤其是香港房屋短缺嚴重,旅遊界抱怨設施和景點不足,為何不考慮由政府投資興建有關基建設施,以善用石礦場用地和帶動整個南丫島的發展,增加香港的房屋供應和旅遊設施呢?筆者在2019年1月於立法會提出質詢,跟進各幅前石礦場用地的發展進度,政府當時聲稱正就前南丫石礦場的長遠發展用途作通盤考慮。結果4年過後,政府現在表示會「承接從前的經驗」,重新探討把有關用地作混合土地用途發展,設置一些對交通運輸需求較少的康樂、訓練設施或產業,並由政府負責提供基建配套設施。如此一來一回,相隔上一次研究已過了接近11年,由石礦場停運起計,有關用地更丟空了足足20年!
衷心希望政府能改變心態,積極行事,善用之前的研究和諮詢結果,加快完成新一輪的研究及規劃工作,結合高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盡快提出可行的發展計劃和切實落實執行,不要再議而不決,不要再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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