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袋理考慮不周 垃圾徵費再押後
3個月內重新招標 今年出爐開期票
垃圾徵費計劃已拖延超過16年,去年雖成功立法,惟政策宣揚多時至今仍未實施,但已一波三折!去年底爆出政府對徵費實施所需的指定垃圾袋招標要求過高,令投標的標價過高,最終環保署取消招標。事隔兩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表示,將於兩至3個月內,再就垃圾袋承辦商重新招標,容許內地生產指定袋,有信心可以在年內落實徵費。膠袋生產者歡迎決定,但稱當局過往諮詢不足累事,相信放寬有助減價。環保團體則期望當局協助本地再生塑膠用於指定袋。
謝展寰表示,當局已經調整垃圾徵費指定垃圾袋的招標條款,刪去需要在港設廠生產的要求,並將在兩至3個月內重新招標,以確保今年內落實垃圾徵費,一旦計劃落實,日後市民丟棄一般垃圾,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
准內地設廠 降物料要求
他又說,推出垃圾徵費後會繼續做好回收配套,包括過去兩年透過「綠在區區」,成功改變部分市民的回收習慣,亦有更多下游設施參與,將回收點的固有形象打破,亦調整合作回收商的合約,要求將回收物料轉為有用、可出售產品,再按原料生產的物品數量付款,例如玻璃樽轉做玻璃砂、塑膠轉做切片等,壯大回收產業鏈。
環保署向本報透露,除了允許生產工序搬離香港,以節省約9個月至一年在設廠及測試生產線的時間和投資成本,亦計劃修訂指定袋的厚度及物料要求,以降低膠袋成本。此外,該署又在標書條款上,考慮縮短合約期及提高標書評審中的價格比重,促進競爭,期望能把標價維持於原先估算之內。
有生產垃圾膠袋的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認為,當局的決定是順應市場潮流,因膠袋生產機器龐大,最高的一款有8米高,所需樓底要求相應亦高;此外,每款大小的膠袋均需獨立機器生產,難於工廈內設廠,需要覓空地設廠。他又批評當局向業界的諮詢不足,設廠的問題當局應一早考慮,修改「離地」要求,而非不滿標書時才改,拖慢政策推行進度。 由於早前指定垃圾袋的要求是綠色,又要求膠袋材質一半需為再生塑膠,這均會增加產袋的成本。劉表示,暫時未知新文件會否調整垃圾袋的其他要求,難判斷成本能減多少。
綠惜地球環境事務總監朱漢強則指,理解當局容許內地或海外設廠的要求,因不少膠袋生產商於內地設廠,難在本地產袋,但認為當局原意是幫助本地產業,使用港人產生的廢膠,形成回收產業。
他期望環保署訂立「港產加分制」,鼓勵廠商盡量在港生產指定垃圾袋,使用本地原料,或協助回收業將再生膠料運到廠商,再製造指定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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