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新正頭血光槍聲 治安差無日安寧

治安不靖,無日安寧,連新春佳節也罪案連連,單是年初三已經早晚都有嚴重事件,先是大角咀凌晨3車載群煞圍斬黑漢搶劫,到夜晚坪洲更爆出槍聲3響,警員開槍制服醉酒鬧事菲漢,血染九龍及離島,這個兔年開首是壞兆頭!
事件本來是一宗雞毛蒜皮的噪音案,坪洲一個單位晚上聚會聲浪擾民被舉報,警員首次登門後稍改善,之後故態復萌,一名高級警員及一名警員再到場調查,兩名帶有醉意的菲漢向兩名警員施襲,一名43歲菲漢更兩度向高級警員叉頸,追打至街上,高級警員向菲漢噴射胡椒噴霧無果,拔槍連轟3槍,該菲漢的肩手及腰部重傷送院仍危殆,另一名菲漢則涉及阻礙及襲擊公職人員罪行被捕,而兩名警員均報稱受傷。
槍炮可致命,每次警員開槍,都引起社會人士關注。警務人員使用槍械須遵從內部嚴格指引,根據《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3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騷動或暴亂。今次警員開槍理由據稱是生命受到威脅,需保護自己,事件尚待調查,卻已經引來坊間爭議聲音。
坪洲街坊對事件感到震驚,表示該處治安一向良好,從來未發生過開槍事件,有人認為小題大做,亦有人質疑警方開3槍制止醉漢,是過分使用武力,可以使用警棍。究竟開槍是否唯一選擇?疑犯是醉酒漢一名,沒有迹象是嚴重罪犯或持有武器,當時看來是赤手空拳,兩名警員卻招架不住。
沒有人要求警員以寡敵眾,空手入白刃,但一對一情況下,在學堂受訓的自衞技巧應該派上用場,若拳腳未能制服疑犯,可以動用隨身警棍,甚至出動胡椒噴霧,開槍一定是最後選擇。警員應付醉酒漢是經常發生,先安撫情緒無效,才動用最低程度武力,警員應該有足夠訓練及心理準備如何行動,若動輒要靠開槍才可以制服醉酒漢,與案件嚴重性不成正比。
南亞幫假難民肆虐,警察經常要面對身材健碩的疑犯,吸取今次及之前類似事件經驗,警隊應檢視學堂的訓練課程,畢業的學員是否有足夠保護自己的能力,應否加強格鬥搏擊訓練。今次開槍警員當差30多年開第一槍,亦惹人關注警員的在職持續訓練,可否保證每一位出勤人員有合格執行職務水平。
絕對支持依法執法,維持社會秩序,但人命關天,警員安全固然重要,就算涉案人的性命也要受到法律保障,希望當局及法庭徹查事件,給公眾交代。今次不幸中之大幸,是沒有無辜市民受牽連被流彈所傷,但寧靜小島佳節爆出開槍事件,居民受到驚嚇難以安寢,歸根究柢,治安不靖,社會滿布戾氣歪風,無處是樂土,何日才可以還香港人一個安寧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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