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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13歲妹性交 印刷工判監39月

認與13歲女童性交,男子判囚39個月。 認與13歲女童性交,男子判囚39個月。
認與13歲女童性交,男子判囚39個月。
【本報訊】30多年前曾於歌唱比賽中擊敗歌手張學友的兼職游泳及結他教練,11年前教女友年僅13歲的胞妹游水和彈結他,期間移情別戀愛上女童,不但在泳灘游水時,於水中恣意摸女童私處6分鐘,更教她口交和性交,甚至在沒有用避孕套下性交至射精。他去年11月承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兩項非禮罪,至昨日被判囚39個月。
30年前歌唱比賽擊敗張學友
法官指被告較事主年長逾30年,利用導師身份取得心智仍未成熟的事主的信任,期間更沒有使用避孕套與事主性交,為案中加刑因素。
本案原在區院審理,昨移師九龍城法院判刑。現年59歲的被告李廷川現時在印刷廠工作,兼職做游泳教練及結他教練。本案4項控罪於2011年6月至7月期間發生。案情指被告在2010年經女友Y介紹,認識Y的胞妹X,及受託教X游泳和音樂。被告會駕私家車接X往返泳池。
案發時段被告曾在私家車伸手入X的短褲摸她陰部。被告又曾試過帶X到大浪灣泳灘游泳,游到防鯊網附近時,被告在水中隔着泳衣摸X私處。此外,被告曾在其位於柴灣祥利街的辦公室內教X口交;後更在其住所內擁抱及親吻X,之後兩人性交至被告射精。被告在2017年7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指控,並表示在2011年5月左右對X產生感情,同年成為情侶。案件編號:DCCC 2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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