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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屋圖姦女鄰居 酒樓經理囚64月

【本報訊】前年5月一名酒樓經理在出席派對後,凌晨時分滿身酒氣闖入女鄰居住所,並意圖性侵犯她,威嚇稱「你畀我搞一次吖,搞完我就走㗎喇,你唔畀我嘅話,我就用刀捅你」。女鄰居一邊用不同藉口拖延,一邊趁機致電朋友求救。事主友人到達後與經理糾纏,結果遭經理弄傷,經理則成功逃去,惟其後終被拘捕。他上月在高院原訟庭承認企圖強姦、入屋犯法及傷人共3罪,至昨日被判處入獄5年4個月。特委法官許紹鼎判刑時指,被告晚上進入獨居女子住所,加劇了案件的嚴重性,此屬加刑因素;而被告犯案時受酒精影響,則不屬有效的求情理由。
本案被告王長熙(35歲)過往沒有案底。案情指,30歲女事主居於葵涌,被告是她的鄰居,但兩人並不認識。
酒樽擲傷救兵頭部
2021年5月3日凌晨,事主回家後洗澡,只穿着吊帶背心及內褲步出浴室,卻發現被告突然從窗簾處衝出,走近企圖摸她的胸部,並威嚇要事主與他發生性關係。
事主之後嘗試拖延被告,包括叫他脫鞋及叫他去買避孕套等,趁機致電朋友求救。期間被告曾摸事主胸部及私處,並嘗試脫她衣服,不過並不成功。
事主的一名男性友人在接到事主求救電話後到達現場,於單位外聲稱已報警並把大門踢開。被告見狀便拿起酒樽擊打對方頭部,兩人發生糾纏,事主友人遭被告用酒樽擲中頭部,但最終進入單位,把被告趕出門外。執法人員接報到場之後,事主點算發現事主的兩個手袋,裝有500元零錢的木盒及一個藍色胸圍不翼而飛。
被告其後被捕,並於他的衣櫃找到事主的胸圍,其餘失物其後亦在單位附近找回。警誡下被告表示當晚喝了酒,從派對房間返家期間曾經敲事主的大門,堅稱是事主讓他入屋聊天飲酒。案件編號:HCCC 1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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