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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洩電盈4700客私隱 兩人判監

【本報訊】兩名電訊盈科(PCCW)旗下公司前職員涉嫌索取及接受賄款,以披露從公司電腦系統獲得4,700名公司客戶的個人資訊及資料予他人,因而被廉政公署起訴。他們早前承認共4項索賄及串謀受賄罪,押後至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本案涉及大量個人資料,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兩人認罪及願意償還賄款,裁判官最終分別判兩人入獄6個月及6星期。
分別判囚半年及6星期
本案兩名被告為劉成殷(36歲)及簡紹基(38歲)。劉為PCCW Services Limited收費電視部小組前組長及前初級市場推廣主任,而簡則為PCCW直銷部前銷售主任。案中另一被告賴思廷(28歲)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裁判官指劉成殷可算是主謀,他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判他入獄6個月。簡紹基所涉賄款較少,被判監禁6星期。
案情指,本案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劉非法向一名人士索取數筆款額不詳的貸款,又與另一名人士串謀,接受對方兩筆共1.3萬元的賄款,以在PCCW電腦系統搜尋客戶的資料後,披露予該兩名人士。另外,劉又與簡賴兩人串謀,使簡賴從劉取得2,000元及4,000元,以換取他們幫忙搜尋客戶資料。案件編號:WKCC 31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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