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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女職員 否認發洩襲擊幼童

被告陳靄盈(前)出庭自辯。 被告陳靄盈(前)出庭自辯。
被告陳靄盈(前)出庭自辯。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一名被指曾拉扯幼童致其跌倒頭部着地,並涉把幼童拋向牆邊的23歲女職員,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在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女職員自辯稱,當日只想把幼童拉回軟墊範圍,不欲其接近另一名患病的小童,及後見幼童正鬧情緒,才把其放置到一個安全地方讓其冷靜。被告強調並無意圖,且不會為發洩或報復而襲擊幼童。案件押後至2月9日待雙方進行結案陳詞,被告續獲保釋。
自辯稱為分開兩童
被告陳靄盈(23歲),被控於2021年12月2日,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故意襲擊或忽略一名16歲以下的男童X。控方主要依賴中心的閉路電視片段,沒有傳召證人。據雙方同意事實,被告於2019年完成幼兒教育高級文憑及實習,其後註冊成為幼兒工作員及幼兒中心主管,2019年10月14日始於童樂居任職。童樂居其後被人投訴有職員向幼童施襲,被告於去年2月被捕。
被告稱已從童樂居離職,X當時年約兩歲,她於事發前亦曾照顧X。她指當日想小童在鋪設地墊的範圍內活動,避免接觸被分隔開來的患病小童。X曾多次嘗止離開地墊,須她把X拉回。因X仍鬧情緒,她遂把X放在較安全位置讓他冷靜,並沒揪起拋下X。她強調當時「係就住力咁放佢喺地下」,其動作稍顯粗魯,但無意襲擊或傷害X。控方指片段顯示因被告拉X,致他跌倒且頭部着地罔顧X安全,X沒有做出傷害他人或危險動作,她卻把X拋向牆,令X頭撞牆又撞地,直指她是針對及故意襲擊X。被告否認指控,強調當時相信其力度不會對X造成傷害。案件編號:KCCC 1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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