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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樓消防有排改善 折衷式喉轆欠進展

部分舊樓的消防設備需作改善。 部分舊樓的消防設備需作改善。
部分舊樓的消防設備需作改善。
截至去年10月 發出逾33萬宗指示
香港舊樓林立,消防處及屋宇署會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有關樓宇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截至去年10月底,當局共發出超過33萬宗指示,約有六成需有待跟進,而政府計劃賦權屋宇署及香港消防處代未能符合該條例要求的舊樓業主進行改善工程,後追回有關費用。有議員昨日質詢當局會否容許有關業主以「先易後難」方式進行改善工程、政府代辦工程會否設立清晰透明的招標收費制度,以及折衷式喉轆系統的安排能否擴展至樓高4至8層的舊樓,又指折衷式喉轆目前似未有實質進展,另有議員質疑消防修訂條例草案的附屬法例遲遲未推出,導致相關工作進度緩慢。
當局回應議員楊永杰提出的質詢時指樓宇用零碎方式進行工程,並不能有效提升整體消防安全,因此一般指示發出後會給予一年時間讓業主靈活處理個案,若需更長時間當局亦會考慮批核。
針對政府代辦工程,當局指代辦工程時間會參考房屋署經驗,按照政府招標制度行事及按物料供應和採購規例,制訂合適評審準則、價格合理性、技術建議、過往表現進行考量和審批,而當局會為業主提供方案,包括整體費用估算、監督費。
當局又指政府目前因應樓宇情況,有折衷式方案,如折衷式喉轆系統,即街喉直接供水給消防系統使用,會放寬至大部分4到6層樓宇使用,而消防水缸容量要求亦會降低。
議員黎棟國指折衷式喉轆「做咗咁耐,似乎未有實質進展」,而目前喉轆靠水壓將食水「谷」上去救火,質疑政府若要拓展至4層以上舊樓,有甚麼信心可解決困難。當局回應指4層以上樓宇不能單靠水壓,還要加裝泵和止迴閥,而相關技術已經掌握。
修訂附屬法例遲遲未有
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表示,消防處涉及工作繁重,而2017年通過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內容為部分消防工作,如消防風險評估、審批消防設備、通風設施可交由合資格第三方,即註冊消防工程師承辦,但主體法例通過至今,附屬法例卻遲遲未推出,質疑相關時間表何時能提交立法會,當局則指目前正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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