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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蔡玉玲表示希望能釐清有關爭議。(梁柱鍇攝) 蔡玉玲表示希望能釐清有關爭議。(梁柱鍇攝)
蔡玉玲表示希望能釐清有關爭議。(梁柱鍇攝)
【本報訊】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在2020年拍攝為新聞專題節目,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罪成。她的定罪上訴早前被高院原訟庭駁回後,昨日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3名終院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批出上訴許可受理案件,並排期至5月3日聆訊。
申請方昨提出兩項法律議題,第一,運輸署署長是否有權基於申請人並非與「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有關,而拒絕申請人查冊。第二,若署方有權拒絕,那該如何詮釋「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記者為調查車輛使用情況而提申請,是否包含在內。此外本案亦涉事實爭議,即本案申請人就車牌查冊時,是否必然知道其申請用途並不屬運輸署所提供的選項,即「進行法律程序」、「買賣車輛」、或「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涉重大法律論點 5月聆訊
律政司代表昨反對終院批出許可,指有關議題無爭辯空間。證據顯示申請人清楚知悉其查冊目的是為了採訪,這明顯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毋須再交終院裁斷。惟3名法官認同本案議題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亦可以合理地爭辯是否有實質及嚴重的不公情況,因此批出上訴許可。蔡玉玲在聆訊後表示,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公道自在人心,又認為案件影響新聞界,故希望透過法律渠道釐清。案件編號:FAMC 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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