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乞外力衝法治 亂港本質盡露

股票被除牌使上市23年的股值「歸零」,人大釋法亦令聘外國律師代辯的花招失靈。隨着審訊排期暫定,早已四面楚歌的「黎智英案」,竟乞庇英國並妄圖招魂「日不落」時期的「治外法權」,衝擊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繼又冒出內外兩支法律團隊劃清界線的反高潮。這種「臨終幻覺」亂象,赤裸裸地盡顯涉案人士「反中亂港」的本質、章法大亂的困窘,並預示依法嚴懲難免的未來末路。
正因詐欺罪被定罪服刑的黎智英,所涉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的訴訟安排正有序執行。在這關鍵時刻,黎的國際法律團隊先後約晤英國官員和議員,並去信要求在案件審訊前與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在信中特別形容涉及黎智英的指控「令人深感憂慮」,而且「具有象徵意義」,冀雙方商討以尋求「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性」。辛偉誠亦借在下議院接受議員質詢的機會,配合聲稱英國將抵制「中國侵害」,並捍衞香港自由。
其實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並非首次要求和英國政要會面,以往亦曾去信英國政客,促請對方介入事件,雖仍只停留在中層官員接見和口惠實未惠的支持,但今次事件已帶出四點新訊息:第一,辛偉誠雖未親身接見,亦未有確切的承諾或行動跟進,卻選擇在國會公開表態,其政治意向明顯。當然,英國早已失落「日不落」時期的威勢,對港既沒「治外法權」,又不具備長臂干預的政治實力,而在黎智英案的法理上,更是「三無族」:無身份、無法理、無管轄權,因而最多亦只能在所謂道德高地或國際輿論上噴政治口水。不過,對於這些扭曲性的言論和粗暴無理的干預,也是不應亦不容存在。
政治廢話 夜郎自大
第二,《中英聯合聲明》早於香港回歸後已完成其歷史任務,所謂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法理情何在?至於「捍衞香港自由」,更是夜郎自大式的政治廢話。說到底,任何妄圖以英國的政治觀點介入香港的刑事審訊,公然侵犯中國主權和特區法治,嚴重違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需要被嚴肅譴責和被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作為律師團,為營救被告而不惜捩橫折曲是可以理解,但絕不能衝擊法治底線。案件開審在即,仍積極奔赴外國「告洋狀」,爭取在外國政府協助下尋求「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性」,這是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司法程序,或借用或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應有司法審判的歪行,並從另一個側面坐實「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
第四,國際法律團隊由黎智英的兒子親自領軍,而相關行動也是經由詳細鋪排,絕非臨時起意,不可能與被告切割,本地律師團的劃清界線,只反映借高度政治化、國際化的英國之行去挑戰《港區國安法》、阻擾司法訴訟的計謀已經失敗,需要另謀對策。對此,大家必須審慎看待。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