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最低工資四十 反思勞動價值
上星期,行政會議根據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意見,通過調整最低工資每小時40元,並將於今年5月1日實施。放眼今天的香港,百物騰貴,40元在連鎖港式快餐店一個午餐也買不到,一群最沒有議價能力的基層打工仔,勤勤懇懇營營役役,如每月工作26天,即月薪只有8,320元,這個冷冰冰數字,道出了香港這個富裕城市最涼薄最剝削的一面。
工作有甚麼價值和意義?對大多數的基層打工仔來說,工作就是為了生存和生計,40元時薪,不足9,000元的月薪,如果居住在公共房屋,一個人生活,還勉強夠用。但如果需要供養家人,可能是年邁的雙親,或家中幼小,又或者需要支付私人單位(當然只能是劏房,甚至是床位)租金,這個工資水平比領取綜援還要少。所以每見到願去做最低工資或接近最低工資的工作,自力更生,用勞動去貢獻社會的工友們,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但這些體現勞動光榮的人們,所得到的卻難以餬口,減少在職貧窮能力不足,實在是最大的諷刺。
一年一檢 追上通脹
領導人在七一重要講話中談到:「讓每位市民都堅信,只要辛勤工作,就完全能夠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在面對世界局勢和經濟大幅變化之時,我們是時候全面檢討最低工資制度,其中當然要實現最低工資一年一檢。所有的公務員,絕大多數的打工仔,工資水平一年加一次,工資水平應避免滯後於通脹,這是最基本的。更關鍵的是,最低工資要有一個合理水平,如果工資不夠生活,便脫離勞動市場實際;當勞動力脫離勞動市場,變相是加重政府的財務負擔。去年可幸的是香港並未面對像歐洲的雙位數通脹,否則很多基層打工仔都會受嚴重影響,特區政府要承受的壓力就更大。
其實官方對最低工資,本就建基於有問題的前提,這正是政策檢討應面對的核心問題。在最低工資委員會官網指:「委員會須顧及:一,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二,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這背後的假設和邏輯就是:加最低工資會造成職位流失和影響競爭力。但最低工資實施至今,香港整體工作職位不降反升;再者,看世界經濟和競爭力排名,排在香港前面的地區,最低工資水平也遠遠高於香港,說明可見的最低工資水平與競爭力未必存在太大關係。
最近,社會上有建議應引入方程式作為檢討的依據。但不論如何,政策定位或方程式,筆者認為先應加入幾個重要的考慮因素:首先,所有打工仔應都能分享到經濟成果,因此調升幅應脫離工資中位數增長或整體經濟增長;第二,最低工資水平能盡可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政府應要設立一個生活工資的水平作為參考;第三,最低工資制度是一個縮窄貧富差距的政策工具,量度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是最低工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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