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勾結外國勢力 奸計不會得逞
近日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致函英國首相要求緊急會面,商討尋求協助釋放正還押候審的黎智英,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應要求與律師團隊會面,除承認當局向黎智英提供支援已經有一段時間之外,更抹黑香港特區政府。黎智英及其律師團隊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唱衰香港特區政府,企圖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踐踏香港的法治精神,其奸計是絕對不會得逞的!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司法案的干預、不實指控和批評,並譴責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及英國政府此等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審判權的行為,嚴正敦促有關方面必須尊重法治精神,立刻停止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舉世公認。根據《基本法》第63條,香港特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均會由享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
一直以來,司法獨立和人權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保留原在香港適用的原則和當事人(不論任何國籍或雙重國籍)享有的權利,包括無罪推定和公正審判的權利等。另外,《港區國安法》沒有追溯力,而《港區國安法》第36條至第39條明確規定國安法的效力範圍,任何人(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境內或境外實施國安法規定的犯罪的,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區內,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區內犯罪,適用《港區國安法》。
英國一向尊重法律和法治精神,強調司法獨立,不容政治干預,但黎智英的律師團隊公然要求英國政客插手黎智英案,為打救黎智英甚至要搬出英國首相向香港施壓,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審判權,明顯地,英國採用「雙重標準」。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英方外交部門官員會見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並發表干預香港事務言論,無理污衊香港特區依法施政,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赤裸裸破壞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違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乞求營救 癡心妄想
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任何人犯了法,便應受到法律的制裁。黎智英甘願做西方反華國家的棋子,充當反中亂港分子的金主,利用傳媒抹黑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根據《基本法》第8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死心不息的黎智英乞求外國營救,只是癡心妄想,法院必定對其進行公平公正審訊,外力必須停止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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