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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油麻地暴動 兩男候懲

【本報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市民於油尖旺等一帶聚集,試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兩名被指當時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的男子否認暴動罪,早前於區域法院受審,至昨日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葉啓亮指,證據顯示兩人不是旁觀者,而是有份參與暴動。法庭下令將他們還押至1月27日,屆時會先聽取求情,再決定是否當日判刑。
兩名被告分別是陳卓賢(21歲、學生)及黎鈞堯(28歲、菜檔東主)。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陳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管有一包索帶。陳在香港都會大學修讀攝影相關課程,他辯稱當日是到現場拍新聞照片交功課。黎稱當時送女友回到她的尖沙咀住所。
法官昨裁決時不接納兩人的辯解,指陳所修讀的課程大綱顯示,老師只要求學生揀選新聞照片評論,而非自己去拍攝,且他作供時不時迴避,自打嘴巴,令人難以信服。至於黎鈞堯方面,法官亦指其說法不合理。法官指當日示威者投擲約250枚汽油彈,警方亦發射不少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常人定會盡快離開。但兩人卻刻意前往並逗留,再考慮到兩人的衣着和裝備等,裁定兩人暴動罪成。至於陳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由於法官不能確定索帶唯一用途是摧毀財產,故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DCCC 7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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