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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藥物 病患促推臨時註冊

鄧家彪(左三)及陳穎欣(右三)指內地藥物在港註冊困難重重。(林彥汛攝) 鄧家彪(左三)及陳穎欣(右三)指內地藥物在港註冊困難重重。(林彥汛攝)
鄧家彪(左三)及陳穎欣(右三)指內地藥物在港註冊困難重重。(林彥汛攝)
須先取得歐美證明書 局限選擇
內地藥物在港註冊難關重重,以致不少病人無法及時獲得合適藥物治療。有工會連同病人組織昨召開記者會,促請當局建立臨時藥物註冊制度,容許部分藥物在港一個月內臨時使用,以及長遠與內地政府合作,建立獨立藥物審查及註冊機制。有議員認為現時內地藥物難以在香港註冊,致病人難以受惠,建議將證明書的數量要求由兩個減至一個,方便病人購入內地藥物。
買藥另闢途徑 價錢昂貴
由於內地藥物難以在港註冊,以致不少病人「有藥無得用」。病人組織代表陳偉傑指出,現時本港癌症病人的治療選擇有限,只能透過「指定病人」購入其他藥物治療,惟價錢昂貴,形容目前安排剝奪病人選擇權和生存權。
香港精準腫瘤學會會長區兆基表示,以「指定病人」方法購買藥物,使醫生角色變為「水貨客」,若藥物出現問題,難以追究藥廠。此外,當病人病情出現變化,藥物不再適用的時候,在「指定病人」計劃要求下,病人不能將藥物轉售,可能會令病人白白蒙上金錢損失。
多重關卡 廢時失事
他建議政府建立臨時藥物註冊制度,容許具療效,且已在美國FDA、歐盟EMA或中國NMPA註冊的藥物,可在港一個月內臨時使用,讓病人更快使用新藥物。
議員陳穎欣指現時內地藥物在港註冊有難度,病人難以受惠。
她以針對鼻咽癌和大腸癌為例,指內地已有很多相關藥物的研究,不過在目前機制下,新藥須先在美國、英國等32個國家或地區內,取得兩個或以上的藥劑製品證明書,才可在香港申請註冊。為讓病人易於購買藥物,她要求當局將證明書的數量要求由兩個減至一個。長遠而言,亦需在港專門生產國內創新藥物,自行審查藥物臨床數據,減少對外國依賴。
另一議員鄧家彪同樣質疑證明書制度,指新加坡、韓國等地的科研技術較歐盟部分國家好,但仍然需要取得歐美等地發出的證明書,批評當局相關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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