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打擊單車違規 共發52張傳票
【本報訊】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港島各警區,於本月5至7日進行代號「朝陽」行動,在區內多個單車交通意外及違例黑點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單車違例事項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期間共發出52張傳票,主要涉及單車使用者不小心騎踏單車、不遵守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沒有裝配警報儀器及沒有裝配反光體。
另外,警員亦分別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拘捕3名本地男子(31至54歲),並檢走兩部電動單車及一部電動滑板車,各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涉駕電動可移動工具 拘3男
另外,港島總區交通部藉着道路安全行動期間接觸市民的機會,派發超過415張防騙傳單,提醒司機或市民提防騙案,透過面對面溝通提高市民防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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