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濁揚清:莫非應助長偷呃拐騙
在剛過去的除夕夜、平安夜,港鐵終於恢復提供節日通宵行車服務,讓市民倒數過後,也不至於因為要乘搭的士或坐地起價的紅色小巴而破財。然而,迄今依然有無恥乘客逃票,情況更愈發猖獗。
單是上月,就有女子懷疑在乘搭港鐵期間被撞破逃票,遭數名見義勇為市民圍着,不准離開,要將其交予港鐵處理;又有男子乘輕鐵逃票斷正,疑拔足逃跑不果遭職員按在地上,有網民留言:「經常見到好多人冇拍卡,個個唔畀錢」、「依家好少見查飛組查飛,所以好多人搭霸王車」,當然亦有無恥同路人顛倒是非,批評職員做法嚴厲。或許在目無法紀之徒眼中,有人犯法而拘捕,執法人員應揮手目送並說:「寫信返嚟呀!」
不要以為逃票日趨嚴重是件小事,它直接影響港鐵車務營運收益,而港府又是港鐵大股東,逃票即等於蒙混政府,如果社會竟能接納這種行為,是否也應接受有人逃稅?黑暴期間,暴徒破壞多個港鐵站、輕鐵站,維修費用數以億元計,被鋼板圍封多時的將軍澳站日前終告解封,迄今為止有沒有黃絲黑暴良心發現的說:「維修費我哋孭番!」抑或只知將黑暴當日那種搭港鐵不購票,還要跳上入閘機跳厭世舞,讓記者拍個夠的無恥精神延續至今呢?
正如上述港鐵逃票女事件,有大律師指逃票屬於非逮捕性罪行,所犯的是《港鐵附例》,並不構成盜竊罪,故此市民不能行使俗稱「101拘捕令」的公民拘捕權,將不法之徒捉拿。換言之,這只得由港鐵方面加強巡查,甚至加重刑罰,以雙管齊下方式,務求杜絕這種違規情況。要知道,無恥的逃票之徒暫時只佔一小部分,若不趁此時間嚴加打擊,待得這股歪風坐大,屆時有關方面正在執法,狐朋狗黨撲出來割頸、搶犯,那便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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