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狂犬病 為漁民狗隻打針
【本報訊】俗稱「瘋狗症」的狂犬病,是可由動物傳染給人類的致命疾病,漁護署昨日公布,將在下周一(9日)至本月27日上午10時至下午3時,在全港7個漁港為漁民所養狗隻提供狂犬病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及續領牌照等服務;屆時每隻狗需收取約80元服務費。
漁護署指,由1980年推行計劃至今,已為漁船上的狗隻注射逾7,300劑疫苗。署方指,因船上狗隻有可能在外地與不同動物接觸,故較易染上狂犬病。漁護署發言人表示,雖然香港在1987年後未有動物狂犬病個案,但市民仍須保持警覺,防止狂犬病再次出現。
署方又提醒,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接種狂犬病疫苗、領有牌照和植入晶片,狗隻亦須其後每隔不超過3年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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