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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 環保署 內部重組 今生效

【本報訊】環境及生態局環境科(環境科)與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將由今日起改變現行的局署合併架構。環境科與環保署將劃分職能,分別專責制訂政策和執行職務,以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推動減廢回收等各項環境相關工作。
分別制訂政策及執行職務
內部重組後,環境科將繼續由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掌管,負責領導環境科的公務員團隊,協助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制訂、統籌並督導有關能源、環境保護與評估、改善空氣質素及水質、廢物管理、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及自然保育的政策。
而環保署將會重設環保署署長職位,負責領導部門並協助環境科制訂、檢討和推行各項環境政策、策略、措施和法例。政府會根據現行既定程序,適時公布環保署署長的人選。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內部重組後,環境科將成立氣候變化與碳中和辦公室,負責制訂和統籌政府的策略、政策與行動計劃,以配合香港應對氣候變化和力爭碳中和的工作。環保署亦將設立減廢與資源循環辦公室,負責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及減廢回收輔助措施,包括建立廚餘收集網絡、管理社區回收網絡及外展服務,以及提高公眾對減廢回收的意識。
環境科與環保署的內部重組建議在上月9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獲支持通過。配合內部重組,環境科和環保署各首長級職位的職務和職責將會重新調配,而環保署亦會轉撥合共167個非首長級職位至環境科。重組後的環境科和環保署會維持對市民提供現有的各項服務,並繼續與各界保持溝通,推動各項環境及生態政策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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