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車禍頻密死傷多 都是輕判惹的禍

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歌係咁唱,可惜本港司機安全意識薄弱,尤其職業司機經常予人草菅人命嘅觀感,有些小巴司機為咗「走多轉」,往往不顧安全守則,切雙白線爬頭有之、衝紅燈有之,以致經常發生大鑊車禍!
其實,除咗「亡命小巴」,近年巴士亦頻頻出事,今個月中旬東涌東交匯處便發生致命交通意外,兩名工人死亡,涉案巴士司機被捕,至於是否涉及危駕,相信仍在調查中。功夫茶要講嘅係去年11月,發生喺大埔公路大圍段嘅奪命交通意外:一輛載着11名乘客嘅九巴,沿往九龍方向駛至近成運路一個分岔路口石壆位時,突然失控向左翻側,最終釀成1死10傷慘劇,當中有兩人傷勢嚴重。
嗱!涉事巴士司機早前喺區院被控一項危駕致死及一項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尋日判刑指被告身為巴士司機,駕駛公共汽車責任重大,之但係其駕駛行為卻危及乘客安全,辜負乘客安全到埗嘅期望,意外中更致一死兩重傷,不難想像事件對死傷者家屬嘅影響,該些因素均加重案件嘅刑責,法庭量刑時須予以阻嚇,考慮後將被告判囚42個月,並令被告停牌5年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各位,咁嘅判刑有阻嚇作用嗎?功夫茶唔想用「見仁見智」去表達,皆因「見仁見智」即係講咗等於無講,近乎官腔。功夫茶深感車禍之所以咁頻密,一句講晒:都係輕判惹的禍!法官都話並非一時判斷錯誤才發生此意外,而係認為被告喺意外發生前,曾出現搖晃頭部、眼睛閉上嘅情況,涉案分岔路口石壆位顯而易見,被告視線冇受阻及非初次駛經該處,認為被告案發前有可能瞌眼瞓致分神而非一時嘅誤判。
法官陳詞亦深明危駕對死者家人及嚴重傷者精神受困及其家人嘅影響,而對危駕者「重判」亦不過判囚42個月而已!法官考慮被告過往有良好背景、努力工作、事後亦有創傷後遺及抑鬱問題等。無錯,法官對危駕者有仁慈之心或許都係「人性」,之但係,功夫茶要問:判囚42個月又是否體現對市民生命嘅尊重和保護呢?死者已矣!其家人更要面對永恒嘅悲傷,無可彌補嘅精神痛苦,呢啲後遺症又點計?
生命無價,不可兒戲!危駕者不顧道路安全,法官應以保障公眾安全及對社會影響作為量刑嘅重要參考,如果冇阻嚇作用,就係草菅人命!走筆至此,功夫茶忽然閃起去年10月發生一單律師樓女合夥人喺石澳道撞斃女途人,起初被控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後改控不小心駕駛罪,罰款3,000個大洋!阿哥,色情與情色就話一字之差,危駕及不小心駕駛就一念之差?一條人命三千蚊,有冇搞錯?老天爺,你為甚麼不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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