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接逾千投訴 多數撤回
【本報訊】監警會昨舉行會議,指今年首11個月,獲監警會通過的須匯報投訴有1,253宗,當中有39宗證明屬實及21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分別佔整體3.1%及1.7%,其餘佔多數為撤回投訴(465宗,佔37.1%)及無法追查(366宗,29.2%),透過簡便方式解決有178宗(佔14.2%),並無過錯、無法證實及虛假不確分別佔7.3%、5.7%及1.7%。
近期被投訴的警員較年輕
同期警方投訴警察課接獲1,136宗須匯報投訴,對比去年同期的1,306宗,下跌13%,其中佔最多的為疏忽職守(627宗,佔55.2%),其次為行為不當/態度欠佳(400宗,佔35.2%),其餘依次為毆打(68宗,6%)、粗言穢語(21宗,1.8%)、濫用職權(15宗,1.3%)、捏造證據(3宗,0.3%)及恐嚇(2宗,0.2%)。
至於有關2019年反修例風波的618宗須匯報投訴,截至11月30日,投訴警察課已向監警會提交589宗(95.3%),其中578宗獲監警會通過,11宗秘書處正審視中;而未向監警會提交的29宗,26宗是「有案尚在審理中」,另3宗完結「有案尚在審理中」並恢復調查。警方稱,由於大部分案已交監警會,加上數字上未來變化不大,故不會再在監警會聯席會議上匯報。
警方又指,近期被投訴的警員較年輕,因此警隊預防投訴策略,從內部宣傳、人員培訓、優化程序及政策,以及資訊平台4方面發展,當中在宣傳教育引入電子化元素,針對目前被投訴警員的情況作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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