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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偷拍裙底 「見靚女貪玩影吓」

被告區文浩昨日被裁定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鄭創思攝) 被告區文浩昨日被裁定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鄭創思攝)
被告區文浩昨日被裁定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鄭創思攝)
手機藏13張事主相片 裁表證成立
休班警被指於今年2月,在馬鞍山新港城商場一間超市內,涉嫌用手機以低角度拍攝一名年輕母親的裙底。涉案休班警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他昨在沙田法院否認控罪受審,經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辯方今續作結案陳詞。據控方播放被告錄影會面,他表示當時因看見「有個女仔幾靚,貪玩想影吓佢」,惟被發現後「唔識應對」,亦認為未經對方同意下拍攝的舉動「唔禮貌」,故才跑走。他也不知道何故會做出有關行為:「可能覺得佢着條裙着得幾靚,手多走去影佢」,並打算拍事主的全身照。
47歲被告區文浩、報稱警員,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的交替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9日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3樓「Market Place by Jasons」內,出於拍攝事主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性或不誠實的目的,從該X的衣服下方,用手提電話拍攝其私密部位;及於同日同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通過手提電話拍攝X的臀部和大腿的照片。
雙方同意事實指到場警員調查時,於被告手機內找到13張拍到女事主的相片。
控方讀出女事主X(22歲)及其男友的口供。X指自己育有一名兩歲大的女兒,當晚身穿灰色連身短裙,與男友到案發時的超市購物期間,突然聽見左邊傳來頻密、疑似是快門的聲音。
案發超市內 遇追問即跑走
她看見一名相距半米的男子面向她,對方垂直的右手手持電話及放在大腿位置,她感到該手機鏡頭向着自己,估計該男子以手機拍攝她,於是上前詢問對方「影緊咩」,但對方表示「無啊」,她再追問時,男子即跑走。X身旁的男友聞聲見狀,隨即展開追截,其後在途人幫助下追上該男子,一行人及後被帶往保安室。案件編號:STCC 13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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