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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片上腦 狎女友12歲女 車長囚34月

巴士司機聲稱看色情片後對繼父繼女不倫題材上癮,「慾火焚身」下兩度非禮女友的未成年女兒,更以女友電話發訊息,向女友女兒示愛和指示對方「滿足他的要求」。該司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等罪,被判監34個月。法官陳廣池更指女童母親被戀情沖昏頭腦,事件被揭發後的所作所為是對女兒再次傷害。
任巴士司機的47歲被告,昨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法官昨留意到事主母親、即被告女友所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不應做出對不起其女兒的行為之餘,接着卻指「幸好他亦無對我做出非常嚴重嘅侵犯行為」。法官指女童母與被告是情侶及曾同居,推論二人應有親密及性行為,明言對此大惑不解,質疑女童母是否忽略了女童的福祉,或是否寫錯。
事主母求情 官斥二次傷害
法官判刑時亦再引述女童母的求情信,女童母讚揚被告正直及對她們母女照顧有加,又認為被告因壓力大而犯錯,更指母女已原諒被告。法官指這反映女童母親遇人不淑、錯判形勢,卻因戀情而沖昏頭腦,信中一句「母女已原諒」,對女童是何等諷刺,亦是再次傷害。女童的創傷報告顯示,女童事後感到焦慮抑鬱及發噩夢,更因事件對母親的信任徹底破滅,認為母親冷待其投訴及沒有保護自己,感到被母親屢次背叛及出賣。
案情指事主X的父母已離婚,其母則自2017年起與被告成為情侶。被告由2018年起,間中會到X兩母女的住所留宿。2018年8月某日,被告進入當時12歲的X的房間,吻X的嘴及隔衣撫摸X身體及私處。X事後感驚慌及惡心,亦有把事件告訴朋友。至3年後X約15歲,在2021年10月24日凌晨,被告用X母親的電話發出微信訊息給X,稱被告為家庭付出很多,要求X滿足被告的要求。被告同日上午又進入X房間,脫褲露出陽具,X以棉被擋住被告,又推開被告及鎖上門。惟被告數小時後又進入X房中,更試圖脫X褲子,被告最後雖離開X房間,卻向X示愛。X事後向朋友求助,由朋友連同家人上門接走X。被告同月被捕,稱看色情片後想與X性交,及在X房外表達愛意,希望與X成為情侶等。案件編號:DCCC 14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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