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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拆僭建 商住大廈法團罰款9.6萬

【本報訊】非法僭建物是「都市炸彈」,除了有機會破壞樓宇的結構安全,若日久失修的僭建物跌落街,隨時會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屋宇署昨日表示,早前曾向銅鑼灣利園山道一幢商住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清拆令,要求其在限時內將大廈範圍若干僭建物清拆,包括懸掛在外牆的伸建物、設有上鎖裝置的防火門,以及在逃生樓梯加建的鐵閘及搭建物。
然而,由於法團沒有在限時內履行清拆令,故屋宇署向法團提出檢控,並於本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9.6萬元。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根據現行《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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