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槍案罪成囚6年 兩青年向高院申上訴
【本報訊】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示威者事件,中槍男學生周柏均及另一名男學生胡子鍵,事後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罪。周因涉嫌在中槍後圖逃去,另被控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他們早前於區域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並於上月30日在同被判囚6年。不過兩人不服定罪及刑期,並已於前天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上訴庭至今仍未排定開庭聆訊日期。
警曾開槍 一被告遭打中
兩名上訴人依次為現年23歲的周柏均,及現年22歲的胡子鍵。他們被控於當日在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警槍。周另被控於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審訊時控方稱,警員當時受4人前後夾擊,期間因見有人圖搶警槍,於是開了3槍,其中一槍打中周的腹部。周在等候救護車時仍拔足嘗試逃走。區院法官今年8月裁決時,指當時警員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開槍是完全合理,又指現場片段顯示,兩名上訴人在過程中是想奪去警員佩槍,而非僅撥開槍枝。案件編號:CACC 2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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