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筆下風雲:律政司無能令人尷尬

律政司早前就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為其國安案件辯護,三度上訴均遭駁回。上訴庭昨日就此的訟費問題頒下判詞,下令律政司就駁回上訴及申請往終院上訴許可被拒共須支付85.5萬元訟費。律政司不僅裏子面子皆輸掉,就連納稅人的血汗錢也白白浪費。
眾所周知,律政司之所以終極敗訴,除了司法慣性偏幫反中亂港者之外,最重要是律政司忽然提出全新論點。終院3名法官頒下的判詞指,律政司不應在終極上訴階段才首次提出新論點,雖然論點有明顯重要性,但因有關做法有違原則,不符常規法律程序,因此拒批上訴許可申請。所謂新的論點,包括國安法案件可能涉及國家機密,由不受港方約束的外籍大狀參與審訊,不能確保他們不會洩密等。
為何律政司不及早想到這一點?為甚麼偏要在上訴階段才忽然提出有「明顯重要性」的新論點?這是律政司漏招?抑或是代表律政司處理本案的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疏忽?還是有人存心幫黎智英暗度陳倉?不管是哪個原因,都是因為律政司未能及時在第一擊提出這些論點,洋大狀才能如入無人之境,律政司孭鑊顯而易見。
最尷尬的是,港府原本大安旨意將個波踢畀人大,交由他們釋法補鑊,但從目前議程觀之,人大短期內並無將釋法放入議程。現在港府只能「使陰招」,不批准Tim Owen的香港工作簽證,令整件事尷尬得無以復加。這一招恐怕比人大釋法更受國際非議,倘黎智英陣前易帥,換另一個英國大狀頂替Tim Owen,港府是否仍是沿用這一招了事?說到底,如此無能的律政司,司長仍然領數十萬元月薪,根本對不住納稅人。香港不僅司法急需改革,律政司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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