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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番性侵幼女 裝修工候懲

【本報訊】裝修工人自2014年起,5年間多次性侵犯當時只有6至11歲的親生女兒,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把陽具放在女兒的大腿內側間抽插、及舔她的陰部等。他昨於高院原訟庭承認非禮及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其女兒曾向警方稱,自3歲起已遭父親侵犯,次數逾100次。法官在聽取辯方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受害人:想切掉被告陽具
代號HZ(現年48歲)的匿名被告昨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猥褻侵犯、10項非禮、一項企圖非禮及兩項虐兒罪。控罪在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於被告在大角咀及廣東肇慶市的住所發生。被告現已與X的母親離婚。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明白X有嚴重創傷後遺症,有機會影響其將來,亦明白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等加刑因素。辯方亦呈上被告的「懺悔書」,並指案件不涉武力,希望法官可以監禁9年半作量刑起點。
案情指X於2007年出生,上有一個兄長,於2014年與母親來港。被告翌年來港照顧X,X兄長則留在內地。
在控罪期間被告多次趁家中只有X在家時犯案,包括抓住X的手為自己手淫;將陽具放在X的大腿內側間抽插,令X感痛楚,X憶述事件時更稱當時想「切掉」被告的陽具。此外被告又以陽具觸碰X的腰及臀部;舔X的陰部及大腿;要X替他口交;及摸X的胸部和私處。
2019年1月,X終向母親遭被告侵犯,母親之後要求被告搬走。至去年9月X表示想自殺,母親安排X見精神科醫生,獲診斷患有抑鬱症,X告知醫生曾遭父親性侵,最終由警方跟進。被告則於去年10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與X「大家無着衫親密,但我無插入去」。案件編號:HCCC 1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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