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關愛隊 荃灣 南區 遴選接受報名
【本報訊】《施政報告》宣布在18區成立「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支援政府地區工作和加強地區網絡,政府指荃灣和南區關愛隊第一階段遴選昨日開始接受報名,至明年1月9日。政府會將各區劃成不同小區,當中荃灣會分為19個小區,南區分為17個小區,關愛隊小隊以團體為單位組成,團體須通過遴選成為關愛隊小隊。不過,欲申請關愛隊的團體須表明擁護《基本法》、不違反國安法,成員無刑事紀綠,以及曾辦支持政府的活動等。
遴選工作分為兩個階段,分別為團體甄選和服務建議書評審。第一階段會評審申請團體的服務及舉辦活動的經驗、地區網絡和動員能力等;第二階段會由通過第一階段評審的團體,因應地區民政事務處為各小區訂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提交服務建議書。而通過兩個階段遴選的團體會成為小區的關愛隊小隊。
以經驗及建議書作評審
兩個階段的遴選工作將皆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領導的「全港關愛隊評審及督導小組」和民政事務專員領導的「地區關愛隊評審及統籌小組」負責。
不過,根據當局上載的甄選表格可見,申請團體須遵從多項嚴格條款及限制。包括團體要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特區政府;承諾其僱員及其成員沒有曾經、正在從事可能導致或構成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或不利國家安全行為;也要申報與外國政府或台灣的政治性組織是否有聯繫、及有否接受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的資金資助等資料。
此外,申請團體註冊或登記成員人數不少於30人,關愛隊成員約8至12人,列明組員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過去5年在區內舉辦或參與舉辦不少於15項地區及服務活動,當中必須包括至少兩類支持或配合政府政策的服務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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