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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刑期上訴 12港人蛇鄭子豪准保

【本報訊】12名香港人蛇偷越邊境事件中,其中兩人廖子文及鄭子豪,因涉於2019年管有汽油彈的半製成品等,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兩人早前認罪,連同因偷渡潛逃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共判囚31個月,兩人之後向上訴庭提出減刑上訴。繼廖子文於上月獲批准保釋後,鄭子豪於昨日獲上訴庭批准,以與廖子文相同的條件保釋外出。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昨頒令,批准20歲上訴人鄭子豪以兩萬元現金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共控兩罪判入獄31月
鄭子豪早前承認就潛逃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通過導致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另外,鄭亦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法官最終就該兩罪判處鄭入獄31個月。案件編號:CACC 1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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