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佣金 獎金 保險代理判社服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保險代理,指他訛稱自己經手處理數份保單,詐騙保險公司佣金及獎金共逾12萬元。涉案前保險代理被控3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承認其中兩罪,餘下一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獲准保釋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崔美霞裁判官指被告不是主謀,而且案發至今相距已約4年,考慮到被告認罪、背景良好,判處他接受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至今4年 共涉款逾12萬
26歲被告黃秋蓥,是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的前保險代理。案情顯示,富衛保險代理若成功銷售保險產品,相關的經手代理和上線經理會分別獲發佣金及上線佣金。如他們達成銷售目標,亦會獲富衛發放獎金。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間,富衛收到3份經由被告電腦帳戶提交的保單申請。富衛相信保單申請由被告經手處理,批准有關申請並向被告發放佣金逾7.5萬元及獎金約4.6萬元。
廉署之後接獲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被告並沒有提交及經手處理該3份保單申請,其中兩份保單申請經由其電腦帳戶提交予富衛時,他並不在香港。被告的電腦帳戶並非由他操作,他每月只收取薪金約1,000至2,000元。案件編號:KCCC 168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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