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外界憂開壞先例 當局解畫:僅特別安排

香港未有機制讓本港與境外醫療機構分享遺體捐贈器官,翻查資料,早於2016年,醫院管理局曾把一個遺體肝臟移送台灣移植予一名病人,原因是本港未有合適的肝臟受贈者。當局形容做法是「酌情批准」,而內地的器官捐贈法規及分配制度並不適用於香港。
機會難得 「唔通掉咗佢」
有資深器官移植專家表示,中港兩地的醫療系統未有對接,今次僅是個別「特別捐贈安排」,相關做法不會常規化。
資深器官移植專家指出,作為醫生立場,「最好梗係救得一個得一個,人之常情」,理解市民對於突然跨境器官移植制度有疑慮,但期望市民能理解「要搵到一個適合4個月大女童嘅心臟,實在難過中六合彩,今次應該真係啱啱遇着剛剛,內地自己冇人用得着,唔運過嚟唔通掉咗佢!」心臟需要在短時間內運送,不能選擇距離香港兩日時間的地方,否則器官易出現缺血,他估計心臟由廣東省運送到港。
國際心肺移植協會今年8月發表聲明,呼籲會員不應使用來自中國的器官移植。亦有醫生憂慮,若有關組織知悉香港接受由內地運入的心臟,事件會影響本港在器官移植上的聲譽,更有可能將香港從協會中除名。他坦言器官捐贈易牽扯到道德問題,最主要擔心會使用死囚器官。器官移植基金創辦人何繼良亦認為,港府曾於2009年討論與內地建立類似歐洲的跨境器官移植制度,惟終未能成事。其中最為人憂慮是擔心內地存在器官買賣情況。自從內地改革器官買賣,有關情況已有改善。國家衞健委要求獨立人士監察器官移植,故難出現利益收受,相信市民的接受程度會提高。記者洪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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