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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貼海報損壞隧道牆壁 女工程師判240小時社服令

被告譚雯雯(右)被判罰社會服務令。 被告譚雯雯(右)被判罰社會服務令。
被告譚雯雯(右)被判罰社會服務令。
【本報訊】女工程師涉於2019年10月在九龍城行人隧道內,與其他人貼文宣海報,在事隔逾兩年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或摧毀財產罪。她不認罪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押後至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被告有專業資格,也要負上法律責任,又形容被告的悔意是遲來。考慮到案情、被告背景等,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8歲被告譚雯雯,被控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號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管有一支噴膠、一盒牆貼紙、兩卷膠紙、一把剪刀、一把(界刂)刀、7個口罩及3支箱頭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香港政府隧道內的牆壁。
逾兩年始起訴 法庭關注
對於法庭關注控方相隔逾兩年後才起訴,控方昨解釋指本案涉及7人,警方需向每個人作出深入調查,並為各人及相關警員及路政署人員錄取口供,繼而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強調控方沒有延誤及怠慢。裁判官則表示,雖然被告行為不涉暴力,以當時的社會氛圍而言,任何形式參與反修例示威都有其嚴重性。法庭不認為控方有延誤,但明白這延期會影響到被告的心情。綜合所有因素,法庭認為判被告社服令是合適判罰。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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