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計示威者衝擊 兇殘不顧後果 政總外暴動 3男女監30至60月
【本報訊】2019年9月29日金鐘政府總部外發生暴動,事後有96人被控暴動罪,被分拆多宗案件處理。其中一案涉及9名被告,當中6人已認罪及判刑。餘下兩男一女被告不認罪受審,上月於區院被裁定罪成,至昨日分別判囚30至60個月。
3名昨天判刑的被告為何家洛(28歲)、黃韻思(女、38歲)及何普光(26歲),3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刑責不能輕輕帶過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數以百計的示威者衝擊象徵香港行政核心的政府總部,他們投擲汽油彈和硬物,堵路及癱瘓交通,而示威者互相扶持地築起傘陣,具有組織及策劃性。雖然各被告自稱只是參與者,沒有使用暴力,但正因人多勢眾才使暴徒勇武兇殘,不顧後果。法官雖接納他們重犯機會不高,但刑責不能輕輕帶過。3人之中,法官指何普光不求情,亦拒絕與感化官合作,反映其成見甚深及激進思維,且被捕時更一度反抗,相信他是積極參與暴動人士,考慮後判他5年監禁,何家洛則被判囚4年半。至於黃韻思,法官認為她角色較輕,且她有參與義工服務,最後判她入獄兩年半。案件編號:DCCC 2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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