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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閘機燒毀 串謀縱火罪成 地盤工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九龍塘港鐵站的閘機,於案發當日被燒至火光熊熊。 九龍塘港鐵站的閘機,於案發當日被燒至火光熊熊。
九龍塘港鐵站的閘機,於案發當日被燒至火光熊熊。
【本報訊】2019年10月修例風波期間,有人以汽油焚燒港鐵九龍塘站閘機。警方經調查後拘捕4人,其中一名從事地盤工作的男子否認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在區域法院受審後於去年12月被裁定罪成,被判監4年6個月。他昨於高院上訴庭就定罪裁決申請上訴許可,但法官以其上訴無合理的成功機會,即時拒絕其申請。
現年41歲的申請人王錦發,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串謀而用火摧毀或損毀他人財產,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會否受到危害。同案另外3名被告,其中兩人承認控罪,另一人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審訊時控方指案發當日兩名認罪的被告,其中一人先在九龍塘站的閘機前放下兩瓶汽油,隨後由另一人點燃然後離去,申請人則負責運送作案需要的材料。
上訴庭:無合理成功機會
申請人的WhatsApp通訊紀錄顯示,他在案發前一天知悉車站縱火的計劃,之後申請人發出訊息表示「好」,因此被原審法官裁定他與其他人夥同犯罪。
申請人昨指原審法官錯誤理解其WhatsApp內容,希望能作出解釋。但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指,他這樣做等於提出新證據。但他在原審時選擇不作供,故不能准許他現在才補充。法官裁定,申請人未能證明其上訴有合理成功機會,故拒批出上訴許可。案件編號:CACC 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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