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操守8大準則 裁失當可釘牌懲罰
專業指引出爐 規範行為須維護國安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暴露本港教育界亂象處處,失德教師更引發教壞、教歪青少年的擔憂,教育局昨日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見表),就8個範疇規範教師的專業操守及行為指引,包括教師不得參與、組織及煽惑學生違反《港區國安法》,指引即時生效。教育局表示,就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投訴,其學校應按指引跟進,教育局亦會在《教育條例》外參考該份指引作出懲處。《指引》訂明,若有教師被「釘牌」(取消教師註冊),但情節非極端嚴重者,教育局3年後或再考慮其註冊申請。教育界團體歡迎有關指引,認為有助教師了解行為守則、知所進退。
非極端嚴重 3年可申復牌
該份《指引》詳細羅列了教師應做、不應做的行為,附錄並談到多宗備受關注的個案,包括高中通識科及小學常識科有教師製作賣國歷史教材等。並因應港區國安法,要求教師不應向學生灌輸有害身心成長的不良意識,不得宣揚或表達仇恨及暴力。更不能參與違反基本法、港區國安法或任何香港法律的活動,亦不得縱容校園內任何潛在違法違規的活動等,若有發現,須向學校管理層、警方或有關部門舉報及處理。
就處理教師被投訴一事,《提引》首次提到「釘牌」教師重新註冊的機制,對於涉嚴重違反專業操守、但未至於「終身停牌」的個案,教育局向其發出的信函會訂明若干時間,例如3年內一般不再考慮其註冊申請;但有關教師若嚴重失當遭「釘牌」,信函會列明當局不會再考慮其註冊,對於這類終身釘牌個案,教育局舉例指,如有個案被法院判監,其能夠獲重新註冊的機會便很低。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指引》是白紙黑字寫出來,十分清晰,「唔係我哋鍾意將條線拉到去邊、就去邊」。卓越教師協會主席鄭麗娟比喻,無醫德的醫生對病人造成很大影響,而無師德的教師亦都會對學生心智成長造成負面影響。鄭覺得這份專業的指引非常好, 有具體指引是好事,指出有甚麼應該做,有甚麼不應該做。
內容具體 教界指增透明度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則表示,近年社會事件,令個別老師有違反專業操守的問題出現,該《指引》有助增加透明度。他又不擔心教育局隨意修改《指引》內容,亦相信一旦需要修改《指引》,教育局應該會考慮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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