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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起警員底 男子准保釋

【本報訊】警方國家安全處前日上午於香港仔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在網上非法發布兩名女子的照片,及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時人資料」及「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兩罪,於昨日上午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2023年1月18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49歲被告梁輝,報稱任職項目經理。他昨日有申請保釋,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他以7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他另須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刪除他的Twitter帳戶,刪除涉案的內容,不轉載或發布可能被視作違反國安的言論或文章,不接受傳媒採訪,以及只使用不能上網的電話。
共涉3人資料
被告現被控於2022年11月11日與12月12日之間,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女子A及女子B的照片;及於2022年8月31日與2022年12月12日之間,披露警員C的照片及姓名,意圖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會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案件編號:WKCC 43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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