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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煽動辱國歌五星旗 青年判入教導所

【本報訊】18歲青年自前年起多次在網上留言發文,內容涉及要求制裁法官、香港獨立、及張貼被改歌詞的國歌、和配上粗口的五星旗圖片等。他因此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及國旗等共4罪。涉案青年早前承認全部控罪,押後至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出,本案歷時長達28個月,被告以聲音、文字及影像,持續在互聯網發布煽動內容,令相關內容廣泛散播,若果不及時遏止,會令社會不穩定。
總裁判官又批評被告侮辱國歌和國旗是踐踏國家尊嚴,判刑須具阻嚇性,因此就全部控罪判被告入教導所。
歷時28個月
被告徐凱駿報稱為兼職侍應,他被控4罪,包括「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案發於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辯方昨在補充求情時指,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是較合適被告的判罰,但法庭認為上述刑罰不足以反映嚴重性,拒絕接納辯方建議。
案情指被告以兩個帳號分別在LIHKG及Discord發貼文,咒罵來自中國的人及警察死亡或受傷,又發表篡改的國歌歌詞,內容攻擊政治人物。被告亦製作YouTube影片,片中五星旗的5顆黃星被5個粗口字取代,以國歌旋律配上同一個粗口字唱完整首歌。案件編號:WKCC 35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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