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6000被捕者 傳數周內決定是否檢控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昨日出席立法會前廳交流會,透露現時仍有7,000名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被捕者未被檢控,當中1,000人涉及理大衝突,較為複雜,需要時間調查;其餘6,000名被捕者,局方會在數星期內決定是否作出檢控。換言之,明年初會完成。
另千人涉理大衝突較複雜
議員狄志遠引述當局回覆指,將「以星期為單位」解決該問題,6,000人當中性質嚴重的會繼續調查,但大部分、即超過一半屬於輕微,會寬鬆處理,但如何處理則未知,狄相信輕微個案或傾向不檢控;他又認同政府做法,將有助社會復和。但被問到是否屬於特赦,狄表示不認同,認為事隔3年才處理不可接受,不嚴重的個案其實一早就知道,並期望當局在明年中亦就較複雜個案作檢控決定。
警務處上月回覆傳媒查詢,截至今年10月31日,10,279名被捕人士中,2,915人已經或正接受司法程序處理,佔總被捕人數28.4%。當中1,70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1,391人被定罪、304人須簽保守行為;另外57人獲撤銷控罪、382人審訊後無罪釋放,其餘746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還有25人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被捕者年齡介乎11至87歲,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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