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屋檢槍彈 3人判監即時獲釋
【本報訊】警方於2020年3月接報到柴灣龍躍徑山邊一間荒廢石屋搜出大批彈藥及爆炸品,並當場截獲3名當時20至23歲的青年,及後再在其中兩人家中搜出彈藥及需領牌管有的氣槍。3人早前承認無牌管有彈藥及管有炸藥等6項控罪,昨於高院被判監16個月至32個月,因3人已分別還押兩年至兩年9個月,故可獲即時釋放。
已還押逾兩年
3名被告分別是蔡康橋(現年23歲、大專學生)、鍾浩軒(現年26歲、剛考獲牌照準備任職水喉匠)及林嘉勒(現年25歲、咖啡店職員)。蔡承認無牌管有彈藥及管有炸藥兩罪,被判監32個月。控罪指蔡於2020年3月26日,在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被棄置的屋內管有一發可發射的子彈及1,027發彈頭及彈殼,而沒有持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蔡亦被控於同地管有爆竹、硝化纖維、鋯及焊粉等物品。
鍾則承認無牌管有彈藥、槍械及將槍械交予無牌照的人管有3罪,被判監22個月。控罪指他分別於2020年3月27日及3月26日在小西灣富景花園家中無牌管有一發霰彈槍的彈殼及一支經修改點22口徑,槍口能量超過15焦耳的氣槍。鍾另被控於2020年1月把一支經修改點22口徑槍口能量超過34焦耳的氣槍給予沒有牌照的人士管有。林則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被判監16個月。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27日在北角英皇道家中無牌管有一支槍口能量超過34焦耳的氣槍。3人求情時均表示,涉案槍械均是被告收藏之用,並不打算作其他用途。案件編號:HCCC 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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