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無註冊案 5受託人上訴
【本報訊】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學者許寶強及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連同該基金秘書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早前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經審訊後6人於上月底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其中5名信託人各罰款4,000元,後期加入的施城威則被判罰2,500元。案件至今又有新進展,6人當中除施城威外,其餘5人均不服定罪,並於前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而案件現時仍未有排期聆訊日期。
傳票控罪指稱,6名被告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第5(1)的規定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編號:HCMA 44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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