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6年前猝死 救護車紀錄已銷毀
【本報訊】一名患癌症的警長,6年前休班時間駕車時猝死,約半小時後救護員到場,以警長身上有屍斑、已明顯死亡為由,拒絕送院搶救。死因庭昨就事件展開研訊,研訊期間提及相關救護車出勤紀錄,消防處代表指,由於已事隔逾6年,有關紀錄的正本已銷毀,現只能呈上副本,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聞言即大感詫異,追問:「點可能?幾時知道要展開調查?咩時候銷毁?有冇問過先?」他坦言現階段不能決定是有心抑或無意,要求消防處交代。
官感詫異 促消防處交代
死者何錦華去世時51歲,與妻子等居住在上水保榮路警察宿舍。事發於2016年10月17日中午12時許。死者妻子李嘉興指,同年5月死者因肚痛求醫,隨後證實患上大腸癌3期。死者接受手術後一直放病假。事發當天她在住所得知丈夫在私家車上不省人事後隨即落樓,見到丈夫「好似瞓覺咁,向左側側地頭」,嘴角揚起似微笑,她曾對救護員說,丈夫只是暈倒,要求將他送院,但不獲理會。據相關行車紀錄儀片段顯示,由被告駕駛私家車並在路中停下,直至救護車到場,時間相約33分鐘。
警員陳錫波則稱他當日駕車到現場時見有人不斷打一輛私家車的車窗,落車後見到死者頭部仰後無反應,他取來單車氣泵,擊破後方車窗,有在場人士報警。救護員之後到場,證實死者死亡。案件編號:CCDI-5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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