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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違無人機例 兩男就逮

【本報訊】隨着香港法例第448章《小型無人機令》相關的寬限期於今年11月30日完結,警方聯同民航處於上周五(9日)至昨日,在維多利亞港多個放飛小型無人機熱點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期間,執法人員發現4宗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的個案,包括一名20歲菲律賓裔男子,涉嫌於上周五在中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即重量為250克至7公斤)到終審法院上空的限飛區,以及一名姓關(41歲)男子,涉嫌同日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到高鐵西九龍管制站上空的限飛區。
執法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該兩名男子亦未有註冊為遙控駕駛員、未有為其甲二類無人機註冊,以及違反飛行高度要求。兩人涉嫌「未有註冊為註冊遙控駕駛員而進行飛行」、「未有為其無人機註冊而進行飛行」、「違反飛行高度要求」及「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被捕,案件分別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及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一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另兩男交部門跟進調查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姓陳(28歲)男子及一名姓黃(32歲)男子,他們分別於上周六(10日)及昨日,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一類小型無人機(即重量為250克以下)時違反飛行高度要求,案件交由相關部門調查。行動中,執法人員檢走4部小型無人機作進一步調查。民航處表示,至今已有1.8萬人完成相關無人機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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